2007年8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市总工会成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现有公职律师16名。经过17年的探索,形成“1+2”的培育模式,积极参与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1”是建立了“一整套”的培训方式。前期培训阶段,开设法律法规培训、律师实操业务培训等课程,夯实基础理论知识;中期培训阶段,通过12351服务职工热线值班、劳模律师咨询助理等方式,提升实践业务能力;后期培训阶段,建立“师带徒”个案一对一研讨、共同开庭、调解等课程,培养法律实操能力。
“2”是建立了“双服务”的工作模式。一是服务北京工会。对内积极参与市总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经济合同审查工作,对外积极参与基层工会法治体检活动。二是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政策制定工作;参与职工集体争议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会法律援助代理等工作。
近五年,完成各类合同审查1365件;参与信访调处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时长800小时;代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160件;进行普法宣传,涉及职工人数9000余人,编写重点案例评析20篇,在《工人日报》《劳动午报》刊登。
编辑: 周迎春
校对: 田映楠